标段(包)编号:22-CNCCC-FW-GK-3246/01
发标日期:2023年02月03日
受 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大榭石化-大榭及舟山各装置零星技改及检修项目工程设计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服务项目名称: | 大榭石化-大榭及舟山各装置零星技改及检修项目工程设计服务(重新招标) |
完工期: | 服务期3年 |
项目概况: | 大榭石化及舟山石化是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现有11个生产运行部门,包括20套工艺主装置、2套公用工程及2套储运装置。在建工程包括大榭石化馏分油四期项目、炼化一体化项目(馏分油五期项目)。 |
项目所在地: | 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
服务内容简介: | 本次招标范围为大榭石化及舟山石化各装置零星技改及检修项目工程设计服务,包括工程项目设计、技术改造项目设计、检维修(小型动改)项目工程设计、工艺核算、项目前期咨询、科研项目涉及的相关设计、现场技术服务等;以及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的已建、新建、改扩建、检维修和技术改造工程永久及临时设计的总图专业管理服务。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业绩要求: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的石油化工全厂区(含3个装置及以上)设计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类型、装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服务内容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项目类型、装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服务内容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业绩。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 5.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所在单位正式员工,具备有效的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10年及以上石油化工设计工作经验。 6.管理体系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OHSAS18001)或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3年02月03日到2023年02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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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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