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2/19-QT-093)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河南分公司相关项目(生产物资类班车)河南区域石灰石、石灰石粉第一次集中采购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河南省新乡市(标段1、2、4)、河南省漯河市(标段3)、
2.2.项目规模:其他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开始交货日期暂定2023年6月1日,实际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标段1、2);交货期暂估6个月(标段3);计划开始交货日期暂定2023年5月10日,期限6个月(标段4)。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12/19-QT-09301 | 标段1: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石灰石粉采购 | 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用石灰石粉约20000吨。 | 200 |
CHDTDZ012/19-QT-09302 | 标段2: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石灰石采购 | 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用石灰石约60000吨。 | 500 |
CHDTDZ012/19-QT-09303 | 标段3: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石灰石第一次采购项目 | 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用石灰石采购,用量约60000吨左右。 | 500 |
CHDTDZ012/19-QT-09304 | 标段4: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石灰石采购 | 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用石灰石等,本次招标内容为约2023年5月-2023年11月石灰石40000吨。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1: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石灰石粉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会员,且不得为D级供应商。
8.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时间内应至少具有石灰石粉1项销售业绩,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复印件需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未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标段2: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石灰石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会员,且不得为D级供应商。
8.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时间内应至少具有石灰石1项销售业绩,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复印件需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未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标段3: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石灰石第一次采购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同类物资销售业绩不少于1项(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真实的相关证明材料(应至少包括合同中甲乙双方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8.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的供货需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9.其他要求:在承接类似于本项目的相关业务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安全、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标段4: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石灰石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时间内应至少具有1项石灰石销售业绩,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复印件需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的供货需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7.其他要求:在承接类似于本项目的相关业务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安全、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2-09 09:00到2023-02-16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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