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9/22-QT-011)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2023-2024年度箱变、站用变、接地变维修框架招标已由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小草湖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所在地区:新疆乌鲁木齐、吐鲁番、哈密、布尔津
2.2.项目规模:2061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2年。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19/22-QT-01101 | 箱变、接地变、站用变维修框架 | 主要内容包括:新能源分公司所属风电场、光伏电站23种型号的风电、光伏场区内箱式变压器、变电站内的35kV干式变压器、变电站35kV站用变、变电站35kV接地变等变压器设备故障后需要返厂修理或进行现场修理的项目,检修维护服务的界限为起自交流输入接线端,止于交流输出接线端。设备包括主要部件(包括箱变本体、套管、散热器、分接开关、气体继电器、压力释放器、各种温度计)及附属设施,具体详见技术规范。本次招标框架服务期2年。 | 200 |
招标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箱变、接地变、站用变维修框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四级及以上资质。
8.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8年至投标截止日之前,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2个相关变压器的维修合同业绩。备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关的业绩,投标人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页等)及业主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2-15 16:29到2023-02-21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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