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8/19-JL-004)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木垒100万千瓦二氧化碳压缩空气储能综合能源示范项目监理服务已由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能新疆木垒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2.2.项目规模:10万千瓦/100万千瓦时压缩二氧化碳储能、60万千瓦风电、40万千瓦光伏项目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2023年5月1日开工,2024年12月30日前完工。具体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情况确定(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58/19-JL-00401 | 监理服务 | 本工程从勘察设计具备审查条件、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防风及防洪工程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包括设计监理、施工监理、调试监理和环保、水保监理。 | 5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监理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住建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监理电力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三项业绩条件:
(1)具有近五年内(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不少于2个容量20MW及以上的光伏工程监理项目业绩和不少于3个容量50MW及以上的风电工程监理项目业绩。
(2)具有至少1项220kV及以上汇集站(升压站或变电站)业绩(单项合同或包含在主合同内)。
(3)具有至少1项10万及以上燃机电厂或20万及以上的火电监理合同业绩。(包括合同封面、签字页、合同工作范围、工期、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扫描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2-16 15:12到2023-02-24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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