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红河州分公司2023年固定自启油机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红河州分公司2023年固定自启油机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红河州分公司2023年固定自启油机维保服务采购项目(BD20230217123)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红河州分公司现有249台自有产权的固定油机仍在使用,2022年采购的《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2022年固定自启动油机维保框架服务合同》(CTC-YNHH-2022-000437)将于2023年2月28日到期,为确保设备稳定可靠运行,现申请开展2023年固定自启油机维保服务项目的采购。
1.6 预算金额:(1)日常维护与故障维修费用:不含税总金额为809748元,含税金额为858332.88元。
(2)固定自启油机搬迁费用:不含税总金额为24135元,含税金额为26307.15元。
(3)本次采购总预算费用为不含税833883元,含税884640.03元。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1)249台固定自启油机(已全部超过厂家质保期,厂家不负责免费进行维修以及相应的维保)维保技术服务工作,包括日常巡检、机组保养、日常维护与故障维修,维护资料管理,备件由铁塔公司提供。
(2)固定自启油机搬迁工作,由铁塔公司提交搬迁需求,中选单位提交搬迁方案,铁塔公司同意后即可施工。
2.2服务地点:红河州13个县市。
2.3最高限价:报价为统一折扣报价,报价不得超过100.00%,参选人应答报价高于上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2.4服务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5比选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比选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
2.6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为止或者合同框架金额用完为止,如果上级公司集采,则遵照上级公司的要求执行。
2.7是否框架合同:是。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参选人为法人资格时,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如参选人为分支机构时,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的应答授权证明及营业执照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3)参选人为其他组织时,须提供由有关行政机关颁发的其他组织有效证明材料。
3.2参选人能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的扫描件: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③参选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代开);④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小规模纳税人应承诺结算时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控股、管理关系: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包或者未划分比选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含在采购公告/邀请书发出前一个月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及管理关系的企业不得同时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比选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比选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云南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2月18日09时00分至2023年02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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