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采购办公用品、劳保、耗材、清洁用品供应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现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采购办公用品、劳保、耗材、清洁用品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招标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采购办公用品、劳保、耗材、清洁用品供应商
2.2 项目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
2.3 交货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2.4招标范围:采购办公用品、劳保、耗材、清洁用品供应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仅提供有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釆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釆购活动;
3.3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3.4其他说明:
3.4.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对以上规定,招标代理公司将对所有投标人通过“天眼查” 查询,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3根据烟草行业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管理要求,凡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本项由招标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
3.4.4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干部、职工行贿的,将依据制度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终止本项目合作,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3.4.5对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或单位,均不得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3.4.6.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一经发现,拒绝其投标或终止合作,依据制度规定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
现场缴费购买招标文件: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20日 10 时 00 分至 2023年2月24日 19 时 00 分(工作日上午10:00-13:30 下午15:30-19: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领取文件:①法人授权委托书、②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前往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乌鲁木齐市开发区乌昌路 252 号九方财富广场 A 座 525 室)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标包,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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