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赣州市烟草公司信丰分公司2023-2025 年车辆维修库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3-10-04A-2022-D-E30470C01 ),招标人为江西省烟草公司赣州市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赣州市烟草公司信丰分公司2023-2025 年车辆维修库项目。
2.2.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3-10-04A-2022-D-E30470C01
2.3.招标内容:拟建立车辆维修服务商库,主要承担11辆公务用车(其中配送车5辆)的车辆维修、保养、清洗等相关业务。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2家单位入围服务商库。
2.5.合同期限:3年。
2.6.项目规模:本项目预算38.3万元(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响应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响应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响应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响应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响应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3.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核实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是否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核实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是否存在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个人行贿行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核实投标人是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是否存在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投标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黑名单”(通过行业内网采购监管平台查询)。
3.4.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与招标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咨询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二个年度内任一期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报告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7.供应商涉及采购项目相关案件查办过程中,有配合相关机构、部门调查并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3.8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3年2月22日8:30至2023年2月28日17:30。
4.2 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