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联通辽河油田燃气集团公司5G专网IT服务建设购置项目比选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TC230P01X)
一、更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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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公告内容
本比选项目为2023年中国联通辽河油田燃气集团公司5G专网IT服务建设购置项目(比选编号:SP2810202300001425,采购代理编号:TC230P01X),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第一次公开比选失败,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23年中国联通辽河油田燃气集团公司5G专网IT服务建设购置项目,为完成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信息工程分公司的5G专网IT服务建设,采购18台5GCPE设备,并完成安装调测等集成服务,预算不含税金额:2.230088万元,含税金额:2.52万元。
交付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货安装调测完毕并交付使用。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保修期:自终验合格后免费维保1年。
1.2 标包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中选原则:
评审小组对全部有效应答人按不含税总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前两名为第一至第二中选候选人。当出现多个应答人应答报价相同时,优先选用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包装材料的,其次再按交付期由短到长、保修期由长到短的顺序进行比较,确定排名顺序。
不可替代性的推荐规则:依据《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中国联通物资采购专业线黑名单供应商处置规则V3.0》及《辽宁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V4.0)》要求,不可替代供应商在3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在相同条件下优先选用其他供应商。
如公示期内无异议,则确定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2.230088万元(不含税),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2.2本项目要求应答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能够开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表)或曾经开具过的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该专票无“代开”字样,原件备查);
2.3本项目要求应答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应答人如非制造商,须提供本次采购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制造商和被授权的应答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2.7严禁被列入中国联通集团公司黑名单、辽宁联通黑名单及盘锦联通黑名单的供应商及禁入人员(禁入期内)参与本次采购。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比选文件获取(本项目为电子比选,不提供纸质比选文件)
4.2 电子比选文件获取
4.2.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2月22日16时00分至2023年2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2 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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