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3-2-23 21:2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博鳌乐城先行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qhzw20230223011)已由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管理局以乐管审批〔2022〕35 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南博鳌乐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LC07-19-01 地块
2.2项目内容及规模:规划用地面积47463.70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80055.7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0681.8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6956.06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725.7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373.90平方米。容积率1.2,建筑密度20.52%,绿地率40.10%,建筑高度23.55m。本项目总套数为1160套,其中单间(约40㎡)510套、一居(约53㎡)540套、二居(约73㎡)82套,三居(约116㎡)28套。地面停车位77个,地下停车位503个,共计580个,并同步实施室外管线、绿化及硬化等小区配套工程。招标控制价471,249,2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77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博鳌乐城先行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编号: qhzw20230223011001;控制价:4712492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范围包括涵盖从施工图设计(包括对前期设计成果的优化)、【基坑支护设计以及设计施工BIM技术应用、以及需要的临水、临电、临时道路、场地平整】、工程施工至验收阶段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并承担质保期内的保修责任(具体以工程总承包任务书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及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满足发包人对施工图设计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有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满足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投标人还需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应当有预制构件生产厂商。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由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6)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含本数)家。(本项目是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投标人需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有预制构件生产厂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3.5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6 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兼任项目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3年02月23日 22时00分至2023年03月03日 18时00分,从平台(海南省)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博鳌乐城先行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qhzw20230223011)已由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管理局以乐管审批〔2022〕35 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南博鳌乐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LC07-19-01 地块
2.2项目内容及规模:规划用地面积47463.70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80055.7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0681.8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6956.06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725.7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373.90平方米。容积率1.2,建筑密度20.52%,绿地率40.10%,建筑高度23.55m。本项目总套数为1160套,其中单间(约40㎡)510套、一居(约53㎡)540套、二居(约73㎡)82套,三居(约116㎡)28套。地面停车位77个,地下停车位503个,共计580个,并同步实施室外管线、绿化及硬化等小区配套工程。招标控制价471,249,2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77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博鳌乐城先行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编号: qhzw20230223011001;控制价:4712492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范围包括涵盖从施工图设计(包括对前期设计成果的优化)、【基坑支护设计以及设计施工BIM技术应用、以及需要的临水、临电、临时道路、场地平整】、工程施工至验收阶段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并承担质保期内的保修责任(具体以工程总承包任务书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及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满足发包人对施工图设计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有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满足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投标人还需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应当有预制构件生产厂商。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由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6)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含本数)家。(本项目是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投标人需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有预制构件生产厂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3.5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6 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兼任项目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3年02月23日 22时00分至2023年03月03日 18时00分,从平台(海南省)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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