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石化质检中心化验室2022年质检中心零购设备(化工板块)氢气发生器等-D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子石化质检中心化验室2022年质检中心零购设备(化工板块)氢气发生器等-D(WZ20230306-3833-2133-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实验室分析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氢气发生器\0-6000ml/min 99.999% | 22.00 | 台 | 包1-氢气发生器等 | ||||
2 | 氢气发生器\0-3000ml/min 99.999% | 2.00 | 台 | 包1-氢气发生器等 | ||||
3 | 纯水机\10L/H | 9.00 | 台 | 包1-氢气发生器等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产品在实验室内有过应用。 3.1.7 制氢原理:隔膜碱液电解法或纯水电解法。 3.1.8 氢气纯度:≥99.99 %,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1.9 氢气流量:6000 ml/min;3000 ml/min。 3.1.10 补水方式:自动补水,自带补水装置;除水方式:变压吸附模块自动除水。 3.1.11 仪器整机5年质保,乙方提供24小时内上门服务。 3.1.12 仪器整机和配件必须是非贴标产品。 3.1.13 需求数量:氢气发生器(6L)22台,氢气发生器(3L)2台。 3.1.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5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28日 8:00时至2023年3月6日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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