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新能源电动汽车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新能源电动汽车租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HZPOST-FW2023-17
三、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拟采购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新能源电动汽车租赁服务。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中标一个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156.24万元(含税)。
标包号 | 租赁车辆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 (含税) | 价格分评分权重 | 备注 |
1 | 7-8立方中面纯电动整体型厢式车 | 14 | 辆 | 3100元/辆.月 | 100%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出租的车辆须为全新车辆。 |
(二)租赁数量以招标人实际租赁数量为准,据实结算,招标人不作承诺。
(三)报价: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供货及履行所有规定服务所产生的全部含税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租赁费、充电桩(设施)安装费、材料费、人工服务费、车辆折旧费、利润等所有费用,以及实现本合同规定事项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四)*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任何一项超过单项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五)合同有效期和租赁期:合同有效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合同期内下单后,每辆车租赁期3年。如在合同有效期内,遇上级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政策调整或出台新的采购结果的,需求单位可以根据上级单位规定,提前终止本合同。批复之前已下单在正常租赁期内的车辆可继续执行3年租赁期。
(六)项目地点:湖州市本级。
(七)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二)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投标人须是租赁车辆的所有人。(“7-8立方中面纯电动整体型厢式车”须提供至少5辆(含)的行驶证复印件佐证)
(四)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六)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七)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八)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3月2日9时00分至2023年3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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