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07线柳林县城区段(张家湾隧道)公路改线工程甲供材料(锚具)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ZSXLL-2022003-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吕梁市
一、招标条件
国道307线柳林县城区段(张家湾隧道)公路改线工程为BOT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4239005),本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晋发改交通发【2017】29号文(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307线柳林县城区段(张家湾隧道)公路改线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的批复,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柳林县环城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河北政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的甲供材料(锚具)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国道307线柳林县城区段(张家湾隧道)公路改线工程,位于吕梁市柳林县境内,起点位于柳林县城东的鸦沟村,接国道307线K758+197处,经后沟、张家湾、葛家山、堡上、卜赖垣、邢家庄,终点位于薛村镇,利用既有福龙焦化厂大桥,接国道307线K775+762处。路线全长18.344公里,其中一级公路15.536公里,二级公路2.808公里。同步建设运煤专线连接线和沿黄干线连接线1.791公里。
2.2内容与范围:本项目路基标段内的锚具;共划分为1标包,具体划分见甲供材料(锚具)采购一览表;
2.3计划供货期:合同签订后至整个施工期,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技术标准和国家规范。
2.5交货地点:国道307线柳林县城区段(张家湾隧道)公路改线工程工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满足下列要求:
3.1.1锚具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备稳定生产3年以上,年产100万孔及以上,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人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出具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
(3)投标人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近二年(2021年3月7日至今)由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或同类产品质量检验报告2份;
(4)投标人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8年3月7日至今)完成过4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建设项目所投标物资(产品)的供货业绩(其中有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0万元),同时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及网上中标公示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5投标人的信誉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6投标人的信誉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网址:http://www.gsxt.gov.cn/)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0年3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3-3 18:00:00至 2023-3-10 18:00: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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