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不良资产批量转让业务法律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投标邀请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不良资产批量转让业务法律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代理机构为郑州大学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不良资产批量转让业务法律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
2.2、招标编号:ZZUCT-2023030702011
2.3、项目地址: 郑州分行辖区
2.4、服务期限:三年
2.5、服务内容: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不良资产转让法律服务。
2.6、服务质量:符合招标人服务要求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投标人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且注册时间不得少于三年;
3.2、 投标人在本地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备健全的规章制度、业务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机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合伙关系、管理关系、参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提供合伙关系证明材料及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本项目投标人企业查询需提供相关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自成立以来,未受到过行政司法机关或律师协会处罚;没有骗取中标(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和严重违法、违约记录;没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否决投标的情形,并有组织和实施本项目的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4.1有意投标的单位,将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及“3、投标人资格要求”扫描后发至邮箱zzuzb9010@163.com, (发送完邮件后须联系胡老师: 18037579869确认邮件是否发送成功以及资料是否齐全),邮件名称统一为“011公司名称+报名材料+联系人电话”,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
4.2报名时间:2023年 3 月13日至2023年 3 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0分至 11 时00分,下午2时00分至5 时00分(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郑州大学建设科技集团4楼401室(郑州市金水路区丰产路与东三街交叉口东南角)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同报名时间。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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