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GP-23-SZG-HNFGS-0001
气电集团东方八所港加气站项目土建施工工程采办
中海油海南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无
标段包信息
序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采办方式 |
1 | CGP-23-SZG-HNFGS-0001 /01 | 气电集团东方八所港加气站项目土建施工工程采办 | 公开招标 |
公告信息
气电集团东方八所港加气站项目土建施工工程采办
2个月
本项目在八所港内新建LNG加注站。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GB50156-2012(2014年版) ,本项目为三级LNG加注站。本采办包为加气站项目土建施工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三通一平工作,即:包括临时用水、用电、临时进场及场地平整的全部工作;所有施工设计图中材料、辅料及设备的采办;加气站土建、罩棚、围墙、给排水、电气、消防等工程施工、以及负责办理防雷竣工验收、消防竣工验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气瓶充装许可验收、燃气项目竣工验收、燃气行业经营许可验收)等工作。
海南东方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1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拟聘任项目经理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或二级建造师证书(仅限于海南省颁发证书)、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安全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OHSAS18001)或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
3.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1项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油气合建站或加气站或加油站项目施工业绩。
(2)业绩材料须提供:合同及完工验收证明材料。合同文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署页及项目信息页。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4.财务要求:
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否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联合体投标应当由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
2023-03-13 到 202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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