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31/19-QT-014)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宁夏新能源分公司2023年5月-2026年4月三年期检修部办公网络租赁服务已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宁夏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宁夏)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马家滩镇、中卫市海原县、固原市西吉县、吴忠市同心县
2.2.项目规模:19个风光场站数据专线租赁及专用光缆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6个月,起租日为2023年5月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31/19-QT-01401 | 2023年5月-2026年4月三年期检修部办公网络租赁服务 | 1.采购新能源分公司本部及宁东区域(8个场站)、六盘山区域(7个场站)、月亮山区域(4个场站)各风光场站数据专线建设、租赁服务。租赁10M数据专线、20M数据专线各19条,用于公司本部至各区域风光场站办公网络传输,并根据甲方需求进行网络现状分析规划设计、IP规划及子网划分等组网优化; 2.租赁1条专用光缆,用于远程集控中心数据传输,满足原办公楼一楼光缆井(宁夏电力建设公司)至新办公楼集控中心电力数据专网使用需求。供应商可通过自行铺设2条24芯ADSS光缆或者租用其他运营商已建成的通讯管道,满足电力专网接入条件。长度约9公里(双路由长度为18公里,具体长度以现场实际勘查为准)。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3年5月-2026年4月三年期检修部办公网络租赁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7.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须具2项及以上数据专线租赁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等文件扫描件)。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3-13 14:59到2023-03-21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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