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2023年嘉陵区智慧渔政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2023年嘉陵区智慧渔政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CICDI-SCTT-2023-1005(2))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预估采购规模140万元(含税),拟采购预警监控设备,本次比选的预估规模、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种类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预估含税金额(元) | 交货地点 |
1 | 数据分析终端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 | 台 |
1400000.00 | 四川省南充市 |
2 | 视频展示系统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 | 套 | ||
3 | 解码器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 | 台 | ||
4 | 云台摄像机1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2 | 台 | ||
5 | 云台摄像机2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3 | 台 | ||
6 | 智能球型摄像机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3 | 台 | ||
7 | 硬盘录像机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8 | 台 | ||
8 | AI边缘计算器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5 | 台 | ||
9 | 路由器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8 | 台 | ||
10 | 数字播出控制器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 | 台 | ||
11 | 多功能扩大机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1 | 台 | ||
12 | 高音喇叭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 | 个 | ||
合计(元) | 1400000.00 | / |
1.6 标段划分:不划分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一家,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排名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第1名至第2名的参选人为中选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产品质量得分高者优先。原则上,推荐中选候选人数量2名,若可推荐中选候选人数量不足,无法推荐2名中选候选人时,可按实际数量推荐。中选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第一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1.8本项目设置最高不含税参选限价,参选人所报的每一项不含税单价高于每一项最高不含税参选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预警监控设备,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2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3交货期及地点:合同签订之后10天内将设备送达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财务要求:参选人需提供2020年度和2021年度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①成立日期满足规定年份的,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②参选人若因成立年限不足,无法全部提供本项要求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成立后满足本项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成立当年度盖章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以对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中相应数据进行评审。③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正文签字盖章页、利润表。财务报表需提供成立当年度盖章扫描件,至少包含利润表。原件备查。
3.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含)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积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类似业绩。
注:①类似业绩范围:类似监控设备销售类(业绩描述)。②须提供对应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关键材料,必须提供合同项下的发票,累计业绩金额以各合同项下开具的发票含税金额累计值为准,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针对框架合同若有订单,可提供对应的订单作为辅助支撑材料,订单材料可为系统电子订单截图,截图须包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甲乙方名称、下单的时间及金额)。③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参选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④本项目参选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⑤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3.4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须提供本项目采购主要设备(云台摄像机2)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参选;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产品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参选。(制造商参选的审查加盖公章的制造商声明,代理商参选的审查制造商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函扫描件。)
3.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四川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纳入监控设备销售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不同参选人在采购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
3.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3月14日09时00分至2023年3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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