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1/23-QT-090)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相关项目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输煤系统皮带接头胶接滚筒包胶及翻车机系统治理项目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
2.2.项目规模:2×330MW+2×67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自2023年04月17日开始,2024年12月25日竣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01/23-QT-09001 |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输煤统皮带接头胶接滚筒包胶及翻车机系统治理 | 一二期输煤系统皮带接头胶接滚动施工及翻车机系统治理,主要包括:输煤系统皮带接头热硫化胶接85处,50米范围内皮带更换23段,50米以上皮带更换14段;一二期输煤系统138套皮带滚筒,需对滚筒表面包胶进行更换,包胶面积461㎡,以确保滚筒表面磨擦系数符合要求;对一二期翻车机液压系统进行治理,杜绝渗漏及油质不合格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输煤统皮带接头胶接滚筒包胶及翻车机系统治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资质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8.投标方需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从事皮带机滚筒包胶或皮带接头胶接施工业绩不少于3项,投标方需提供业绩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时间、合同签字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合同信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视为业绩无效,招标方调查发现有虚假信息,将废除投标资格。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3-14 15:40到2023-03-22 23: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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