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重庆铁塔(含重庆智联)2023-2024年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含电表)工程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ITCC-CQTTZB2023001】),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章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合同有效期届满时合同份额未执行完毕,则甲方有权将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至下列任一日期(以先到者为准):①2025年6月30日。②买方就再次采购相关服务发出中标/中选通知书之日。③合同份额执行完毕之日。】
本项目采购设备安装、物资。具体包括:摄像机安装、配套硬件安装、电表安装、智能电表(物资),含税预算总金额1391.496万元,增值税税率:安装含调试(施工)9%,物资13%。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合同和技术规范书。
1.2 本项目划分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 分公司 | 实施地域 | 框架含税上限金额(元) | 预估开通视频监控路数C0(路) |
标段一 | 两江 | 江北、两江、渝北 | 5,547,180.00 | 450 |
南岸 | 巴南、江津、南岸、綦江 | 150 | ||
永川 | 荣昌、永川、璧山、大足 | 750 | ||
涪陵 | 垫江、丰都、涪陵、南川、武隆、长寿 | 420 | ||
标段二 | 万州 | 石柱、万州、忠县、城口、开州、梁平 | 3,525,750.00 | 975 |
奉节 | 奉节、巫山、巫溪、云阳 | 150 | ||
标段三 | 渝中 | 沙坪坝、渝中、大渡口、九龙坡 | 2,021,430.00 | 450 |
合川 | 北碚、合川、铜梁、潼南 | 195 | ||
标段四 | 黔江 | 彭水、黔江、秀山、酉阳 | 2,820,600.00 | 900 |
合计 | 13,914,960.00 | 4440 |
计划工期:按甲方或乙方要求分批完成,单项工程在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5个日历日内完成。
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标准、安全标准、验收规范,本项目技术规范书及招标人的各种规范要求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1.3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4 本项目【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投标人任意一项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注:须提供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类似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首次发布招标公告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订时间落款的,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起始执行日期为准)的类似服务项目(通信设备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安装调测、动力配套设备安装调测等)业绩,至少提供1份业绩合同。
注:业绩证明材料如下:
(1)清晰的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包含合同名称及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的首页)、合同签字页(须有合同甲乙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合同标的物或合同内容页、合同签订时间。
(2)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
(3)上述业绩案例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业绩。
(4)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或因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1.3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以下①②两项资质:
①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如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进行确认。
②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须提供上述资质证书清晰有效的扫描件。
2.1.4三类安管团队人员:同时满足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或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
②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或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③专职安全员1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或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含正反面)、2022年9月及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投标单位(包括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分公司)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部门出具或社保官网截屏(均需含社保部门印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扫描件,证明资料不全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的不予认可。同一标段中拟派人员不得复用,复用人员均不认可;不同标段间拟派人员可复用。
2.1.5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本标段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项目负责人与“三类安管人员—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2022年9月及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投标单位(包括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分公司)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部门出具或社保官网截屏(均需含社保部门印章))。如果提供注册建造师一级证书须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执行。证明资料不全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的不予认可。同一标段中拟派人员不得复用,复用人员均不认可;不同标段间拟派人员可复用。
2.1.6其他承诺:中标人须承诺“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其他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150万元/人,且保险周期须涵盖本项目合同有效期。”
注: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购买保险承诺书》,参考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1.7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转包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审查相关承诺。
2.1.9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须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或【重庆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7)被列入中国铁塔或重庆铁塔黑名单范围且尚在管控期内的企业,或者有过严重违约行为的。
2.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说明:
1.上述“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指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上注明的人员。
2.不满足初步评审其中任意一项的投标将被否决。
3.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投标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投标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具体初步评审标准详见附件一:评审标准。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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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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