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23-CNCCC-FW-GK-0016/01
发标日期:2023年03月16日
受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工技公司钻采院油气田专业技术支持服务单项协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服务项目名称: | 工技公司钻采院油气田专业技术支持服务单项协议(重新招标) |
完工期: | 以实际订单为准 |
项目概况: | 为缓解专业资源不足的压力,需要技术外委服务,主要涉及油藏描述、开发方案、动态分析、测井解释、稠油热采、采油采气、机械工程、储层改造、综合地质、地球物理、气藏工程、压裂工艺、智能工具研发、化学品研发、IT技术、知识产权等方面 |
项目所在地: | 天津 |
服务内容简介: | 油气田专业技术支持服务,包括油藏描述、开发方案、动态分析、测井解释、稠油热采、采油采气、机械工程、储层改造、综合地质、地球物理、气藏工程、压裂工艺、智能工具研发、化学品研发、IT技术、知识产权等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公开) (1)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内至少具有1个及以上(累计金额至少为1000万元人民币)已完成油气田研究服务或油气田技术支持服务业绩合同(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并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提示: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数量逐项公开所有的业绩证明材料,未公开业绩或公开业绩的数量不足的将导致废标)。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1)合同文件 和2)服务验收材料(提示:以下2项资料,缺少任何1项都视为无效业绩,将导致废标)。 A、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项目名称、合同相关技术要求(如合同技术附件)等内容; B、服务验收材料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提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将导致废标)。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项已完成服务的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提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将导致废标)。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5)原件备查。 3、信誉等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体系认证:投标人应具备并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3年03月16日到2023年0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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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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