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芦村、城北污水处理厂冰醋酸药剂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芦村、城北污水处理厂冰醋酸药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芦村、城北污水处理厂冰醋酸药剂采购项目。
2.2 招标范围:
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芦村、城北污水处理厂冰醋酸药剂采购项目。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书,招标人保留对招标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2.3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的评标将采用综合评估法。
2.4 最高限价:3400元/吨(拟采购量约6400吨,总价2176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投标。
2.5 供货期:2023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25日(预估年用量6400吨,其中芦村污水处理厂6000吨,城北污水处理厂400吨,实际供货日期以中标后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数量按实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除提供本身营业执照外,还需同时出具所代理药剂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所代理药剂生产厂家的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品目必须包括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类运输8类)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与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品目必须包括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类运输8类)的第三方运输单位相关合作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7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为其缴费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的证明材料;
3.8出具满足本次采购药剂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6日9时至2023年3月21日16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服务费10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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