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年3月17日 1.招标条件 受委托,对长岭分公司100万吨/年重整项目塔器所需芳烃抽提装置塔器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30327-2103-2934-B1 2.项目内容:长岭分公司100万吨/年重整项目塔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板式塔\Φ1200×20000~25000×16 Q345R 不含内件 Ⅱ类 | 1.00 | 台 | 包1-长岭分公司10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芳烃抽提塔器 | |||||
2 | 板式塔\Φ2600×20000~25000×16 Q345R 不含内件 Ⅱ类 | 1.00 | 台 | 包1-长岭分公司10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芳烃抽提塔器 | |||||
3 | 板式塔\Φ1200×20000~25000×16 Q345R 不含内件 Ⅱ类 | 1.00 | 台 | 包1-长岭分公司10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芳烃抽提塔器 | |||||
4 | 板式塔\Φ2600×20000~25000×16 Q345R 不含内件 Ⅱ类 | 1.00 | 台 | 包1-长岭分公司10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芳烃抽提塔器 | |||||
5 | 板式塔\Φ2400×45000~50000×16 Q345R/含内件 Ⅱ类 | 1.00 | 台 | 包1-长岭分公司10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芳烃抽提塔器 | |||||
6 | 板式塔\Φ2400×45000~50000×16 Q345R/含内件 Ⅱ类 | 1.00 | 台 | 包1-长岭分公司10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芳烃抽提塔器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要求整体交货。设备超长若需分段制造运输到现场组装成整体交货,则单台设备分段不得超过2段;且现场施工要求投标单位需具备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 3.1.7 技术投标文件必须带有技术投标偏差表,如果投标方的技术条款与本次招标的技术要求有偏离,投标方必须在偏差项表中列出并说明,存在重大技术偏差的否决,未列出的技术偏差视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 3.1.8 商务投标文件必须带有商务偏差表,如果投标方的商务条款与本次招标的商务条款有偏离,投标方必须在偏差项表中列出并说明,存在重大商务偏差的否决,未列出的商务偏差视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 3.1.9 装备制造能力:具备制造检验能力,必须拥有数控加工中心,拥有车床、铣床、磨床、镗床、钻床线切割机,不少于3种,具有化学成份分析,硬度仪,便携式光谱仪,布洛光学硬度计,万能材料试验机,冲击试验机,超声检测UT、磁粉检测MT和液体渗透检测PT等无损检测能力不少于3种;具备大型件、铸锻件、热处理自有制造能力,或具有定点加工厂。以上需要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3.1.10 试验能力要求:具备水压试验设备、气密试验设备、气压试验设备。 3.1.11 投标人没有因出现违约行为被中国石化通报或停用交易资格,且在停用期内的。投标人在项目中不存在批量延迟交货的情形。 3.1.12 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制造商具有同类项目 II类以上塔类压力容器制造业绩。近10年内有30m(含)以上的塔器制造业绩。 3.1.13 具有A2级压力容器制造资质。 3.1.14 投标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或等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或等同),提供证书复印件。 3.1.15 投标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或GB/T19001),提供证书复制件。 3.1.16 投标人必须为直接生产商,具有完备的质量控制措施,须提供质量保证文件。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或等同证书)。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不接受联合体。 3.1.1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8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3月10日 8:00至2023年3月22日 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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