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07-02-04F-2023-D-E03977C0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中山市
一、 招标条件
本2023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快递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10万元;采购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
二、 项目概况
规模:
采购内容为2023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快递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成交人数量1家,累计最高采购额为人民币10万元(含税),大写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含税)。本项目服务期限:自签订快递协议之日起1年(具体服务日期在合同签订时予以明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1:采购内容:2023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快递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1:2023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快递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投标人的资格能力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标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响应或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响应。(需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计制度,需提供承诺函。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承诺函。
5. 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15个工作日内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6.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 严禁列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合作机构负面清单》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9. 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地域范围均需包含广东省或广东省中山,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10. 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快递服务行为符合法律政策规定及国有金融企业关于文件寄递安全性的有关要求,需提供承诺函。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3月18日08时30分到2023年3月24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