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磋商采购公告
哈尔滨政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哈尔滨政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花园、征仪物业服务中心)日常保洁服务项目(二次)”采用竞争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哈尔滨物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洁服务入围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哈尔滨政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花园、征仪物业服务中心)日常保洁服务项目(二次)
1.2项目编号:哈产委采(2023)第0074号、HTCL-231003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采购内容:哈尔滨政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花园、征仪物业中心规模小区保洁项目(项目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1.6服务期限:1年。(如果出现企业经营情况改变、资质情况改变、服务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或拒绝继续签订合同,如因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成交服务商负责)。
1.7服务地点:哈尔滨政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花园物业服务中心、征仪物业服务中心)
1.8预算金额:210.50万元(含税)/年。此金额只作为预算参考,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1.9控制单价:一级标准0.101元/平方米·月(含税)
1.10供应商数量:1家
1.11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如下要求:
(1)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入围哈尔滨物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洁服务入围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3)信誉要求: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网页为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其他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时间
3.1获取时间:从2023年3月22日9时00分到2023年3月27日16时00分。
3.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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