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2023年公务和生产车辆维修服务项目(采购包4)(第二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2023年公务和生产车辆维修服务项目(采购包4)(第二次)(项目编号:LDDX-BX-2023011),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2023年公务和生产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娄底本部、新化县、双峰县、涟源市、冷水江市64台公务和生产车辆维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1.2.2本项目划分采购包:本项目划分为5个采购包,本次仅采购采购包4,选取1名中选人,具体划分如下:
采购包名称 | 份额 | 份额占比 | 实施地域 | 预算金额(含税)(万元) |
采购包4 | / | / | 涟源市 | 7 |
注:本项目允许参选人同时中选的最多采购包数为 1 个,按照采购包顺序中选,如参选人在5个采购包中均在拟中选名次范围内,则优先中选采购包1,其他采购包中选人依次递补。
1.2.3项目预算:51万元(含税)。采购包4预算金额7万元(含税)。
1.3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4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维修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整体折扣93%,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2参选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车辆维修项目业绩,提供至少1份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
2.3参选人须可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3月31日18时00分至2023年4月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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