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项目名称:新保险合同准则落地实施系统建设二期项目
2. 项目编号:0747-2361SCCZC801
3. 招标人名称: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
5. 本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 本次招标内容为:为结合监管合规和新华保险自身管理需求,借鉴行业先进建设思路,综合考虑技术前瞻性,在现有新保险合同准则系统群上进行相关流程和系统功能的建设和优化,提升系统群的自动化、易用性、可扩展性、灵活性,确保系统群高效、平稳、安全运行,及时、准确的生成满足监管时效、报送要求的报表出具、信息披露等。
7.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4) 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提供承诺函;
(5) 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新保险合同准则IFRS17项目SAP开发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投标人必须从购买招标文件。
8. 招标文件购买:
(1) 发售时间: 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3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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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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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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