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35-2304N0391)
一、招标条件
本许昌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许昌市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医疗设备采购,详细参数及数量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万元) |
1 | 全数字化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1 | 套 | 490 |
智能化超高端彩色超声诊断仪 | 1 | 套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在招标采购经营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
3、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4、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境内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5、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承诺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或承诺书)。
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03日08点30分到2023年04月11日17点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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