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23-CNCCC-FW-GK-0617/01
发标日期:2023年04月04日
受 中国海洋石油渤海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矿区管理中心工程车辆、货车维修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服务项目名称: | 矿区管理中心工程车辆、货车维修服务 |
完工期: | 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1+1+1),采用“协议+订单”模式签订单价合同 |
项目概况: | 为矿区管理中心港区管理分中心11台工程车辆和5台货车提供日常维修、保养和车辆年检等服务,日常维修包括车辆中小修、日常故障修理及零配件更换等工作。 |
项目所在地: | 天津市滨海新区 |
服务内容简介: | 服务期内为矿区管理中心港区管理分中心11台工程车辆和5台货车提供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包括车辆中小修、日常故障修理、应急抢修、零配件更换及维护保养和车辆年检等项目,并提供相应人员、场地、设备/工具,以及维修、保养所需的主要消耗材料进行维修保养服务。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1、营业执照要求: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 2、资质要求:(开标环节需进行信息公开) 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机动车维修经营及以上资质),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既往业绩:(开标环节需进行信息公开) (1)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项已完成的车辆维修服务业绩,且单项合同结算金额不低于5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和服务验收证明文件。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合同期限、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服务验收证明文件应为服务验收单或结算发票。 (3)若投标人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提供已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服务验收单。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投标人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4、财务状况: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原件扫描件,注册时间不满3年的应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日的相关财务报表。 5、人员要求: 投标人自有维修工必须持证上岗,必须具备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发的“汽车维修工”、“汽车维修电工”资格证书,并保证每个工种不低于2名(各工种可互兼)。提供以上人员证书、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自有维修工须具有丰富的维修服务经验,同类项目服务经验不低于2年,提供相关证明:劳动合同、2022年度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及工作经历文件。 6、投标人常设维修场所要求: 位于滨海新区的塘沽街道、新北街道、杭州道街道、新河街道、大沽街道、泰达街道、新港街道、新村街道、开发区、高新区内,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住所,或天津市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服务网备案公示的经营地址、所属区域为准(投标人投标时应自查地图截图,截图的检索信息应与经营地址一致),投标人须承诺维修场所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的设施设置,必须具备独自封闭的自有维修厂、自有独立的维修车间。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3年04月04日到2023年0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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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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