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3年恩施州鹤峰县市政智慧城管城市运行管理综合信息服务项目,(招标编号:HBXT-2023-10903),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为本项目提供信息化设备、前端设备安装、软件部署、算法服务等,预估采购金额:860.28万元(不含税),930.18万元(含税),设备类税率为13%,集成施工税率为9%(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服务类税率为6%。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标段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
标段1质保期: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60个月。
标段2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完工。
标段2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60个月。
项目实施地点:恩施州鹤峰县
1.3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每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为100%,可重复中标,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 服务内容 | 预算金额(不含税,万元) | 预算金额(含税,万元) | 税率(%) |
标段1:高点监控及智慧公厕 | 提供信息化设备及集成施工 | 246.26 | 277.49 | 设备13%、施工9% |
标段2:数字城管基础系统 | 提供软件服务及云资源服务 | 614.02 | 652.69 | 设备13%、服务6% |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5)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或湖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列入同类产品/同类服务“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2.3资质要求(仅适用于标段1)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新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2.4人员要求(仅适用于标段1)
满足(1)或(2)均可:
(1)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证书,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 类)、项目负责人(B类)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5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类似项目业绩。
(注:所有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金额页、标的页、签章页等)的扫描件及结算单据;如是单项合同,需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及结算单据;如是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订单及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包含发票或往来银行凭证。)
2.6其他要求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以下简称“平台”)发放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04月07日17时00分至2023年04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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