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和平支行办公楼外立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和平支行办公楼外立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哈尔滨香坊区三大动力路29号
2.2工程内容:维修改造和平支行办公楼外立面
2.3质量标准:合格
2.4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和平支行办公楼外立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须具备良好信誉,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2020年4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须提供网络截图)。
3.4项目班组成员:建筑或相关专业,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岗位证,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6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足够的经济实力,近三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8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三年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日期自本项目邀请函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3.9投标人承诺在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在与大型公司或金融机构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金融机构商业秘密等事件。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资格审查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5日,每日9时0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平台进行注册。注册后请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平台上接受本项目的项目邀请,即可获取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平台还需服务费200元,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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