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弃渣场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LZX招【2023】0120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中国-山西省-吕梁市
1.招标条件
本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弃渣场治理工程(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5321001),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农经发〔2011〕2676号、晋发改设计发【2012】329号、〔2017〕141号、〔2019〕28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专项债、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山西中部引黄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部引黄工程的主要任务是解决忻州、吕梁、临汾和晋中4市16个县(市、区)的工农业生产及生活用水,为该区域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供水支撑。中部引黄工程包括水源工程和输水工程两部分。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弃渣场治理工程,该标段(包)内容: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总干49#、50#、51#以及西干7#4个支洞的弃渣场治理。
合同名称: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弃渣场治理工程
合同编号:SXSZBYHGC-JZ-TJ-142(2023)
本次招标内容为总干49#、50#、51#以及西干7#4个支洞的弃渣场治理。治理措施包括拦挡工程、排水系统、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措施。
建设地点:山西省吕梁市中阳县;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SL336-200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GB/T15773-2008)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该标段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近五年内(2018 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一项水利工程的施工业绩;
(3)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拍卖,破产状态;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首页“分类监管”黑名单;未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企业名单;
(5)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其注册证书,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5年至少负责过一项水利工程的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5年有水利工程的经历。
(6)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质量、安全、财务)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和证件;质量、财务等其他主要岗位管理人员须满足持证上岗条件;投标人提供的施工设备须满足本项目工程施工及工期要求。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在任何阶段,如发现供应商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可以取消其相应资格。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4-10 21:00:00 至 2023-4-15 21:00: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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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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