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35/17-QT-005)
一、 招标条件
四川华电木里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后勤服务类班车)四川华电木里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023-2026年流域物业服务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四川华电木里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县木里河流域电站。
2.2.项目规模:1179.4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三年期。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35/17-QT-00501 | 2023-2026年木里河流域物业服务 | 木里河流域上通坝、卡基娃、俄公堡和立洲四级电站的建设管理者营地内公共区域(含宿舍楼、办公楼、接待楼、食堂等)及设施保洁服务;电站厂房公共区域(不含设备)的保洁服务;营地和电厂食堂餐饮服务;营地及电厂绿化栽种及维护服务;营地水电系统及电器设备、设施维修、维护服务;营地纯净水配送和系统维护;营地及电厂治安保卫工作等。 | 5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3-2026年木里河流域物业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近3年(2020年3月1日至今)须具有2个物业管理服务业绩,合同金额达到500万元/年及以上,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同一个项目不同年度签订的合同只算一个业绩)。
8.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4-11 17:00到2023-04-19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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