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3-4-11 17:1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用海南西环高铁和货线三亚至乐东(岭头)段开行公交化旅游化列车改造工程尖峰镇红湖村拆迁安置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ldzw20230410001)已由乐东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乐发审立字〔2021〕106号文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乐东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东县尖峰镇782县道旁
2.2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5236.88㎡,总建筑面积26156.85㎡。其中:安置住宅总建筑面积24049.08㎡(66户安置房均为居民自建,每户364.38㎡,地上三层);新建地上二层活动中心,建筑面积1320.00㎡,保留建筑787.77㎡,并预留部分建设用地,作为远期拆迁安置用地。建设内容为用地范围内室外工程(总图、道路、土方、竖向、挡墙、管网、景观、体育设施)和公共建筑(活动中心)。招标控制价34,730,2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36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项目本身;标段编号: ldzw20230410001001;控制价:347302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部分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施工部分包括用地范围内室外工程(总图、道路、土方、竖向、挡墙、管网、景观、体育设施)和公共建筑(活动中心)等,具体以最终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实际实施的工作量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 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以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3年04月11日 20时00分至2023年04月18日 17时30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1(标段名称:项目本身):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提供选择 含 图纸),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用海南西环高铁和货线三亚至乐东(岭头)段开行公交化旅游化列车改造工程尖峰镇红湖村拆迁安置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ldzw20230410001)已由乐东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乐发审立字〔2021〕106号文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乐东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东县尖峰镇782县道旁
2.2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5236.88㎡,总建筑面积26156.85㎡。其中:安置住宅总建筑面积24049.08㎡(66户安置房均为居民自建,每户364.38㎡,地上三层);新建地上二层活动中心,建筑面积1320.00㎡,保留建筑787.77㎡,并预留部分建设用地,作为远期拆迁安置用地。建设内容为用地范围内室外工程(总图、道路、土方、竖向、挡墙、管网、景观、体育设施)和公共建筑(活动中心)。招标控制价34,730,2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36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项目本身;标段编号: ldzw20230410001001;控制价:347302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部分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施工部分包括用地范围内室外工程(总图、道路、土方、竖向、挡墙、管网、景观、体育设施)和公共建筑(活动中心)等,具体以最终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实际实施的工作量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 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以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3年04月11日 20时00分至2023年04月18日 17时30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1(标段名称:项目本身):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提供选择 含 图纸),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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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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