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江汉本部信息中心空气处理机组标准订单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2月江汉本部信息中心空气处理机组标准订单(WZ20230414-2333-4732-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其他,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空气处理机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空气处理机组\风量:29000m3/h变频风机配除湿热管冷:388kW组件 | 1.00 | 台 | 包1-包1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应出具所投关键产品空气处理机组售后服务承诺函。 3.1.7 投标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8 投标人承诺在产品质保期限内无偿提供维修及替换部件服务,按季度每年提供4次巡检工作。产品全寿命期无偿提供运维及升级服务、24小时电话咨询服务,接到故障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处理。 3.1.9 技术规格书中“★”项为实质性满足条款,必须满足。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1日 8:00时至2023年4月18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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