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及309号-314号液体散货泊位项目、红旗渠桥梁工程项目安全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及309号-314号液体散货泊位项目、红旗渠桥梁工程项目安全评价服务已由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筹及商业贷款100%,招标人为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新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选址在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新区(中华路西、滨海大道南),项目建设规模主要为1500万吨/年炼油、165万吨/年乙烯、200万吨/年对二甲苯等,下游规划有乙烯和丙烯产品链、精细化工产品链等。
2.3 服务期限:见招标范围。
2.4 招标范围: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及309#-314#液体散货泊位项目、红旗渠桥梁工程项目安全评价服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准备、安全评价、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编制《兵器工业集团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其内容与格式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要求)、编制《313#、314#液体散货泊位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其内容与格式符合《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规范》(交通JTS/T108-1-2019)要求)用于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申请安全条件审查、编制《309#-312#液体散货泊位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其内容与格式符合《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规范》(交通JTS/T108-1-2019)要求)用于报盘锦市交通运输局申请安全条件审查,通过专家评审、取得有审批权限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意见书等所有安全评价所需开展的工作,并编制《红旗渠桥梁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内容应符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6号令)。服务期限:(1)自合同签署日一个月内完成《兵器工业集团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313#、314#液体散货泊位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309#-312#液体散货泊位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书送审稿。(2)自合同签署日两个月内完成《兵器工业集团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313#、314#液体散货泊位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309#-312#液体散货泊位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稿,直至获得有审批权限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意见书。(3)自合同签署日两个月内完成《红旗渠桥梁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内容应符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6号令)。服务期限:①自合同签署日一个月内完成《兵器工业集团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313#、314#液体散货泊位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309#-312#液体散货泊位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书送审稿。②自合同签署日两个月内完成《兵器工业集团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313#、314#液体散货泊位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309#-312#液体散货泊位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稿,直至获得有审批权限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意见书。③自合同签署日两个月内完成《红旗渠桥梁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内容应符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6号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化安全评价单位(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扫描件且业务范围中须包含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安全评价机构,根据辽宁省应急管理厅《辽应急规划〔2021〕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完成辽宁省技术服务“互联网+智慧监管”系统注册(须提供投标人对应的系统登录截图)。 (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7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有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评价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中须包括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盖章页、服务内容、服务费金额,且必须清晰可辨)。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安全评价师一级证书和高级工程师职称。(须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4)财务要求:不做要求。 (5)信誉要求: a.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7日内,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注: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服务中查询投标人公司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将失信被执行人的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 (评审时以现场查验为准) b.投标人无违法、违约和不良诉讼,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6)其他要求: a.本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两年内,在参与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被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认定或视为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导致否决投标(取消资格预审通过资格、取消报价资格)的情形,如有不实,自愿放弃本次中标资格。(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 b.投标人经营状态良好,能为本项目提供足够生产、流动资金,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c.投标人须承诺在招标全过程中,投标人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实地考察。一旦发生投标人拒绝配合,或发现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则该投标人中标资格自动取消,并承担相应责任。 d.由于兵器平台在公告发布时设置了“#”号等特殊符号禁止输入的规则,所以在兵器平台上发布的“#”调整为“号”字,由此造成项目名称不一致的,统一以招标文件为准。资质,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12日 23时55分00秒至2023年04月18日 23时55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注册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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