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A场址工程设备监造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TZX-23-01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防城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A场址工程设备监造服务,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广西广投北部湾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监造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广西防城港南部海域
2.2项目规模:700MW
2.3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97亿
2.4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拟2023年3月开工建设,建设周期2年(具体以开工通知时间为准)。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广西防城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A场址工程项目设备监造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涉及的海上风电主机(暂定单机容量8.5MW)、叶片、变桨轴承、塔筒、法兰、主轴承、齿轮箱、发电机、变流器、变压器;海上升压站主变压器、GIS、海上升压站钢结构制作;陆上开关站主变压器、GIS、SVG、高压开关柜、高压电抗器;66kV及220kV海缆陆缆等设备及材料;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对上述设备从备料、投产、加工、试验、检验、装配至出厂、现场调试及试运行的关键节点质量控制,同时协助业主开展实际进度、质量监督、控制和信息管理;风机基础及附件、塔筒及法兰的平行检测;以及招标人所需的各种技术支持;具体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7服务期限:监造期限计划于2023年04月30日开始,计划于2024年12月31日结束,实际进场监造时间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实际结束时间以全部监造设备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需同时满足以下两点):
(1)具有有效的《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证书》,等级为甲级且专业范围包括:风力发电站设备;
(2)具有有效的CNAS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认可证书。
3.3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需同时满足以下两点):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具有一个风力发电设备监造业绩,监造合同内容至少需包括主机、叶片、塔
筒等;
(2)具有一个装机容量200MW及以上海上风电设备监造业绩,监造合同内容至少需包含钢结构(管桩)、塔筒、海缆。
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自己完成的,其他委托方式完成的业绩无效。业绩证明文件应至少包含如下内容:①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页、合同范围页、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签订时间,并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买方名称、监造范围等;②至少1份对应合同的资金往来证明或发票复印件。
3.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总监造工程师最低要求(需同时满足以下两点):
(1)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造工程师具有注册设备监理师证书;
(2)具有1个担任海上风电设备监造项目总监造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的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任命书等文件)。
3.5投标人其他要求: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6日17时至2023年4月13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电子采购平台。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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