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中心一期(配套工程)安装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75-230JOC00418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供热中心一期(配套工程)安装监理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南通江山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整体项目规模:供热中心一期(配套工程)安装监理项目
2.2. 本次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本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供热中心一期项目的配套工程,主要包括燃料输送系统,水工、化水处理系统、点火燃油系统以及压滤机房和仓库部分。本工程所涉及的施工周期(包括但不限于):工艺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所有监理工作。本次工程安装监理中标人须协助招标人开展土建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投标人应有充足的资金保证、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出具的审计报告或2022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 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必须具备曾在2个以上同类电力工程项目担任总监的业绩,且同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3.5. 工程监理项目部的主要人员包括:项目总监1名需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满6年(以执业资格证书批准时间为准),且执业单位为该投标单位(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有:锅炉、汽机、电气、机械、安全等专业监理工程师组成,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装专业)必须具备曾参与同类项目建设工程监理的资历。总监及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兼任其他工程的监理任务,拟派项目监理机构所有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一年来的社保的证明材料。
3.6. 江苏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核验盖章的《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验申请表》和《省外工程监理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验汇总表》。
3.7. 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未列入上述系统的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期限: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6日17时(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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