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1KV低压微机保护装置【2023年度总部日常框架】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化1KV低压微机保护装置【2023年度总部日常框架】招标(WZ20230525-2957-5376-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1KV低压微机保护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各种继电保护装置配件 | 200.00 | 件 | 包1-1KV低压微机保护装置 | ||||
2 | 各种继电保护装置配件 | 2372.00 | 件 | 包1-1KV低压微机保护装置 | ||||
3 | 1KV以下微机保护装置 | 2372.00 | 套 | 包1-1KV低压微机保护装置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1.7 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只能由母公司或者一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1.8 投标商须提供涵盖标的物的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要求涵盖投标产品且必须是制造或组装的生产型企业。 3.1.9 提供投标商最近一年完整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或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为AA级以上。 3.1.10 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OEM产品。 3.1.11 投标商须具有固定的生产加工场所,并提供其自有财产证明或租赁合同;提供开标日前生产加工场所12个月内的电费连续缴纳证明(转账记录或发票,缴纳人须为投标企业,不能为个人),生产作业人员与生产加工场所的合影照片及百度或高德地图位置信息。 3.1.12 提供国家认可机构出具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投标物资型式试验报告,没有或不提供或报告不全的,否决投标。其中电磁兼容试验项目需有发射试验、辐射射频电磁场抗扰度、工频磁场抗扰度、静电放电抗扰度、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的抗扰度、快速瞬变抗扰度、慢速阻尼振荡波抗扰度、浪涌抗扰度、电压暂降、电压中断、直流中的交流分量(纹波)、缓降/缓升抗扰度、工频抗扰度等。 3.1.13 投标产品运行业绩:提供满足下列要求的合同复印件,要求投标产品(对应到每个系列)在国内或国外具有不少于三年的正式运行经验,提供满足下列要求的合同复印件: 1.超过招标公告首次发布之日3年的投标产品业绩证明的合同复印件。其中至少一份单笔供货合同数量不低于300台的投标产品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2.合同复印件:必须列出合同编号、买方单位名称、所属行业、项目名称、物资名称、供货数量、供货日期信息。 3.1.14 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对技术规范中所有★和▲条款逐条做出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即否决投标,其它▲项累计5项或以上否决投标。对★和▲项中的设备结构、技术参数等项目要求,应做出具体和详细的实质响应。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报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附件1 《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 3.1.15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附件2 《框架协议条款响应表》,需投标商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偏离项需逐条说明,未列出的偏离项视为完全响应。 3.1.16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附件3《投标承诺书》,需投标商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1.17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4《产品质量承诺函》,需投标商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1.1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9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1日 8:00时至2023年4月28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50.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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