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Z2300099B050034
1.招标条件
云南省烟草公司昆明市公司2023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移动式烤房项目已获批准,受受益主体的委托,招标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昆明市公司2023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移动式烤房项目。
2.2资金来源:项目资金来自烟草行业投入及受益主体自筹。
2.3招标控制价:1556378.54元(含增值税),40957.33元/座(含增值税)。
2.4招标范围:2023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移动式烤房项目需采购38座移动式生物质烤房(38座均需包含物联网模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成项目实施并能投入烟叶生产使用。
2.6交货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项目受益主体指定到货地点。
2.7质量标准: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烟草行业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各项要求及使用需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2019年-2021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身出具的财务报表或相关情况说明。
3.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良好的服务经验、能力和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提供承诺书)。
3.4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2020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未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提供承诺书)。
3.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至今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材料)。
3.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查询的结果证明截图。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查询时间点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能清晰看到查询时间。(由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截图放置于投标文件内,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其投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现场获取:请投标人于2023年04月23日至2023年04月27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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