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工程海南炼化锅炉项目1767-P0032-8003烟囱升降机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工程海南炼化锅炉项目1767-P0032-8003烟囱升降机(WZ20230510-2701-5481-B1)招标人为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烟囱升降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升降移动机械 | 1.00 | 套 | 包1-烟囱升降机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⒍ 本批物资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3.1.7 ⒎ 投标人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质量体系认证,投标人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应认证复印件; 3.1.8 ⒏ 投标人必须具有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及明细表,且明细表的范围应涵盖招标设备,即明细表的范围应涵盖升降机B级,投标人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复印件; 3.1.9 ⒐ 投标人必须提供安全器型式试验报告; 3.1.10 ⒑ 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近5年内在国内烟囱升降机或同等及以上工况条件下至少有2个项目成功运行1年及以上的供货业绩。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上业绩的相关合同复印件及技术附件、使用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供现场查验; 3.1.11 ⒒ 投标人须承诺质保期内每三个月到现场进行维护保养一次,质保期内因投标方所供升降机设备消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即使质保期满,投标方仍需承诺终身无偿技术服务支持; 3.1.12 ⒓ 投标人注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偏差,必须在偏差表列出。框架采购协议中重要条款不允许有偏离,即:设备交货期(2023年09月01日货到现场,交货期以此为准)、付款方式(即:到货验收合格支付80%,考核款10%,质保金10%,质保期为:自实际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日期起24个月,质保期要求以此条款为准),相应条款详见附件《框架协议采购合同条款模板》 3.1.13 ⒔ ★投标方负责升降机的设计、安装指导与调试; 3.1.14 ⒕ 卖方的供货范围必须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要求; 3.1.15 ⒖ 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 3.1.16 ⒗ 投标方必须提供数字化交付资料,数字化交付内容及深度应满足本项目的要求; 3.1.1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8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4日 8:00时至2023年5月6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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