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电子商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3-04-27
华能江苏公司南京电厂实业公司杨新路48号、新华西路418号门面房招租项目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4-1-182-01、02、03、04)
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南京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江苏公司南京电厂实业公司杨新路48号、新华西路418号门面房招租项目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南京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六合区杨新路48号、新华西路418号。
2.2 规模:根据场地实际情况,项目定位为小型经济酒店、汽车服务(不含烤漆业务)、商贸办公等小规模业态。杨新路48号(运贸)门面房一,面积 约90㎡;杨新路48号(运贸)门面房二,面积约135㎡;杨新路48号(运贸)门面房三,面积约585㎡;新华西路418号(华烁)门面房,面积 约120㎡。
2.3 租赁期:租期3年,合同履约金(安全保证金)按含税年租赁费20%计算,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与租赁费同时交纳。合同期满,承租方履约情况良好保证金可退。
2.4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4 个标段,分别为:
标段一:华能南京电厂实业公司杨新路48号(运贸)门面房一招租标段1;
标段二:华能南京电厂实业公司杨新路48号(运贸)门面房二招租标段2;
标段三:华能南京电厂实业公司杨新路48号(运贸)门面房三招租标段3;
标段四:华能南京电厂实业公司新华西路418号(华烁)门面房招租标段4。
2.5 确定承租人方式:4个标段投标人可全部参加亦可部分参加(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均由本标段有效最高投标报价中标,允许各标段同时中标。
2.6 风险告知:
2.6.1由于该门面房地块有被政府随时收回以及被招标人(或其集团公司)用地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的风险。涉及以上原因,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投标方需无条件配合并向招标人交还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
2.6.2项目地块为一幢2层建筑,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产权证。原承租单位均涉经营投资。本项目如原承租单位放弃投标,或投标后未能中标,因存在与原承租单位的退场交接手续办理、恢复问题、交付时间等具有不确定性。
2.6.3投标方不得变更现有租赁物建筑结构,建筑物及构筑物维修须有正规审批手续,并报招标人备案。
2.6.4项目地块场地紧临居民生活区域,经营业态需符合安全及环保要求。不得经营对周边产生污染、噪音的项目。
2.6.5 要求投标人进行实地勘察及综合评估。
签订地点: 华能南京电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本项目不接受个人及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27日9:00起至2023年05月4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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