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8/18-QT-075)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技改工程山东华电龙口四期2x660MW项目水处理岛技术劳务服务已由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水务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西北部,北邻渤海,南临莱州湾,东距离龙口市城区直线距离约20km,东约5km处有国道G206及龙青高速通过,南距龙口港约3km,交通条件便利
2.2.项目规模:2×600MW等级。本项目水处理岛范围如下:海水预处理系统、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海水淡化系统、全厂服务水系统(含工业用水、消防用水、回用水系统)等范围内的技术劳务服务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08/18-QT-07501 | 技术劳务服务 | 技术劳务服务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技术劳务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同一单位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不少于3项火力发电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主要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复印件等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的资质证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4-27 14:00到2023-05-10 20: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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