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大坝一二期2023年度石灰石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403229,招标人为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宁夏大坝电厂建设规模为一、二期4×330MW、三期2×600MW、四期2×600MW火电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硫和脱硝设施。厂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青铜峡市大坝电厂。大坝一二期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一炉两塔脱硫装置,不设置旁路,设计脱硫效率大坝一二期≥99.4%,脱硫利用石灰石作为吸收剂,设置石灰石贮仓6座,容积满足8台机组设计煤种BMCR工况下3天的石灰石消耗量。大坝一二期4台机组脱硫运营所需的脱硫剂量600吨/日。本技术规范适用大坝一二期4台机组4×330MW烟气脱硫系统的石灰石采购。
2.1.2招标范围:
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台机组脱硫运营每日所需的石灰石耗量约600吨/日,在合同期内投标方提供招标方年度脱硫系统所使用的石灰石总量约9万吨,具体数量以磅单为准。本次石灰石采购实施框架协议公开招标,期限一年。
2.1.3交货期:暂定365日历天,计划开始日期:2023年07月01日-2024年6月30日。具体供货起始日期为《2023年大坝一二期第二季度石灰石竞价采购合同》履约供货量执行完毕次日开始,至本合同供货量执行完毕日期截止。合同执行期限内,卖方实际供货量未达到合同期预估量,买方有权要求完成供货量或终止合同。供货不受双休日和节假日约束。
2.1.4项目实施地点:宁夏青铜市大坝镇大坝电厂生产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石灰石销售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首页→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4-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5-09 17: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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