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圣公司三沟鑫都煤业矿井水处理站提能改造项目公告
(招标编号:SXZB-230401811JNG018/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晋城市 沁水县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晋圣公司三沟鑫都煤业矿井水处理站提能改造项目(项目编号:SXZB-2304 01811JNG018/001),已由晋控投资字[2023]50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环保资金,采购人为晋圣公司三沟鑫都煤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兹邀请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采购。
二、采购内容与范围
2.1项目名称:晋圣公司三沟鑫都煤业矿井水处理站提能改造项目。
2.2项目概况:三沟鑫都煤业现有矿井水处理站系统设计最大处理能力为20m3/h,产能核增至120万吨/年后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不能满足正常需求。需在现有矿井水处理系统中新增一套矿井水处理系统,提升处理能力至60m3/h,满足矿井最大涌水需要。
2.3工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
2.4项目地点:晋城市沁水县龙港镇尧都村晋圣三沟鑫都煤业。
2.5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近三年内(2020年4月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同类相关工程业绩。
3.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提供一年内由投标单位所在地社保中心出具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单位章。
3.5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6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7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无因重大合同违约引起败诉的仲裁、诉讼及纠纷情况。
3.8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采购。
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3-04-28 17:30至2023-05-04 17:30;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3-04-28 17:30至2023-05-04 17:30,在平台网上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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