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北京银行2023年分布式核心存款中心能力建设项目(一期),招标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北京银行2023年分布式核心存款中心能力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编号:0747-2361SCCZN598
预算金额:3100万元(人民币)
简要采购需求:包含核心存款产品管理、定价管理等公共模型的设计开发,完成对公存款、对私存款组件的开户、转入转出、计提结息、销户等基础功能开发测试,包括相关组件对应服务的业务需求梳理、设计、开发与测试等工作,完成核心存款相关数据迁移方案的制定与开发工作,在测试环境实现存款基础业务的报文再现跟账运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需求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原件,按第六章附件8-1格式提供)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作为资格审查资料,其中:
? 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 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 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 投标人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行业对财务报表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或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 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无论开具银行是否标明“复印无效”,投标人提供的复印件在本次投标中予以认可,即不因“复印无效”字样而认定资信证明复印件无效;
(2)无论开具银行是否有相关限制,本项目不限制资信证明的收受人和项目;
(3)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 投标人参加此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参加此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作为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按第六章附件8-4格式提供);
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声明(原件,按第六章附件8-5格式提供)作为资格审查资料: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
(4)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 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 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5. 投标人必须通过获取了招标文件。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审查资料未注明提供原件的,均可提供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6日17时00分
文件获取、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人民币500元整。
文件获取方式:登录通过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平台目前开放的支付方式包括:银联、微信,可自由选择(注意: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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