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西县第四幼儿园新建项目勘察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2210-130227-89-01-61756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迁西县第四幼儿园新建项目勘察设计已由 迁西县行政审批局以迁审投资审字[2022]1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迁西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迁西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整体规划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迁西县第四幼儿园新建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本项目选址在迁西县棚户区,龙兴路西侧,青山路东侧,紫玉街北侧,林茂街南侧。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迁西县第四幼儿园新建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21619.35平方米(约合32.43亩),建筑面积约11500平方米。新建一座教学及配套楼,操场,门卫等附属用房和附属设施,以及管网、绿化、道路硬化等工程,并增加信息化设备设施。以营造美化校园环境和良好的学习空间。
2.4 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2.7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如下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财务要求:2022年度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若投标企业于2023年1月之后成立,则应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
3.3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4.1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由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担任,勘察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4.2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3 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 执业资格。
3.5其他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落实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能超过2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4日09时00分至2023年5月9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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