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火炬开发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社区项目建设供应商选拔询比采购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火炬开发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火炬开发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社区项目建设供应商选拔采用询比方式采购,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询比采购。
一、项目编号:0692-239CZST70046。
二、项目名称:中山火炬开发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社区项目建设供应商选拔。
三、本项目预算金额:无预算,不须报价。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服务期暂定为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服务期按每年度采购人的考核方式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考核结果后由采购人考虑是否延续服务期),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服务而不须对供应商负任何责任。成交供应商只是服务资格的取得,并不代表实际项目的获得,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向成交供应商采购的数量,后续项目按照中山市、开发区有关文件执行。实施地点:委托人指定地点(委托人指:行政村或村民小组 (生产队、经联社))。
五、本项目采购内容为5个包组,供应商根据所投包组在网 : https://www.gdebidding.com/对应标段(包)编号进行网上登记且购买询比采购文件,5个包组具体为:
包组 | 包组内容 | 标段(包)编号: |
01 | 工程设计服务类 | 0692-239CZST70046/01 |
02 | 预结算编制服务类 | 0692-239CZST70046/02 |
03 | 预算复核服务类 | 0692-239CZST70046/03 |
04 | 工程监理服务类 | 0692-239CZST70046/04 |
05 | 工程施工类 | 0692-239CZST70046/05 |
注:本项目包括5个包组,除02、03包组可兼投但不兼中外,各包组不兼投不兼中,同一供应商可就本项目其中一个包组进行投标,不可以同时就多个包组(除02、03包组外)进行投标,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处理。本项目供应商须按各包组分别编制询比采购响应文件,本项目按包组的顺序进行评审(即评审顺序依次为:01包组、02包组、03包组、04包组、05包组)。 |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01包组(工程设计服务类)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按照询比文件资格声明函格式中作出承诺即可);供应商必须是总公司(或总所)或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参与时,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总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复印件(授权书复印件须加盖总公司(或总所)公章)。总公司(或总所)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授权书格式可自拟)。如果是分支机构参与的,已由总公司(或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或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或分所)有效。同一总公司(或总所)与其的不同分公司(或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选拔(如同一总公司(或总所)与其的不同分公司(或分所)同时参加的(以提交询比采购响应文件名单为准)作为不符合此资格条件处理);
2. 供应商须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点规定的有效资质证书: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于提交询比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或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已在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且购买了询比采购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
02包组(预结算编制服务类)、03包组(预算复核服务类)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按照询比文件资格声明函格式中作出承诺即可);供应商必须是总公司(或总所)或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参与时,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总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复印件(授权书复印件须加盖总公司(或总所)公章)。总公司(或总所)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授权书格式可自拟)。如果是分支机构参与的,已由总公司(或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或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或分所)有效。同一总公司(或总所)与其的不同分公司(或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选拔(如同一总公司(或总所)与其的不同分公司(或分所)同时参加的(以提交询比采购响应文件名单为准)作为不符合此资格条件处理);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于提交询比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或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已在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且购买了询比采购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
04包组(工程监理服务类)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按照询比文件资格声明函格式中作出承诺即可);供应商必须是总公司(或总所)或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参与时,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总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复印件(授权书复印件须加盖总公司(或总所)公章)。总公司(或总所)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授权书格式可自拟)。如果是分支机构参与的,已由总公司(或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或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或分所)有效。同一总公司(或总所)与其的不同分公司(或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选拔(如同一总公司(或总所)与其的不同分公司(或分所)同时参加的(以提交询比采购响应文件名单为准)作为不符合此资格条件处理);
2. 供应商须具备以下①或②点规定的有效资质证书:
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于提交询比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或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已在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且购买了询比采购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
05包组(工程施工类)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按照询比文件资格声明函格式中作出承诺即可);供应商必须是总公司(或总所)或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参与时,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总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复印件(授权书复印件须加盖总公司(或总所)公章)。总公司(或总所)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授权书格式可自拟)。如果是分支机构参与的,已由总公司(或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或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或分所)有效。同一总公司(或总所)与其的不同分公司(或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选拔(如同一总公司(或总所)与其的不同分公司(或分所)同时参加的(以提交询比采购响应文件名单为准)作为不符合此资格条件处理);
2.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及②点规定的有效资质证书: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于提交询比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或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已在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且购买了询比采购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
七、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供应商在购买询比采购文件之前,须登陆网站( )进行网上登记,具体流程操作见网站“供应商自助——操作指南”的对应栏目。相应准备资料如下: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彩色扫描件,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彩色扫描件、管理员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在登记过程中有疑问可咨询电子商务部020-66341904)。供应商在网上登记成功后方可购买询比采购文件。购标手续完成后,可自行下载询比采购文件。
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5月4日17:30分至2023年5月12日17:30前网上购买询比采购文件,询比采购文件每包组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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