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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06
华能澜沧江公司澜沧江上游云南段一体化开发规划接入系统及苗尾电站新增联变工程接入系统研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5-3-02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澜沧江流域上游梯级水电站
1. 招标条件本华能澜沧江公司澜沧江上游云南段一体化开发规划接入系统及苗尾电站新增联变工程接入系统研究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云南省澜沧江上游流域梯级水电站(包括乌弄龙电站、里底电站、托巴电站、黄登电站、大华桥电站、苗尾电站)。
2.2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后6个月。
2.3 招标范围:
(1)根据国家相关的规程、规范要求,组织澜沧江上游云南段一体化开发规划接入系统研究工作。结合澜沧江云南段上游新能源规划情况,分析新能源资源及出力特性;分析澜沧江云南段上游水电站调节能力、送出线路送电能力;分析滇西北500kV外送断面送出需求及能力;研究澜沧江云南段上游新能源与水电打捆原则,提出新能源输电规划方案,并测算水光互补弃电率,计算大规模新能源接入后对电网的安全稳定影响;送出工程投资估算及电价竞争力分析。
(2)根据国家相关的规程、规范要求,组织开展苗尾电站新增联变工程接入系统研究工作。结合苗尾水电站近区新能源规划情况,开展苗尾水电站近区新能源消纳与送出分析,测算苗尾水电站互补能力;研究 上游托巴水电站投产前后新松断面受限情况,提出新能源项目推荐投产时序及接入方案,论证苗尾联变增容必要性;开展长新变电站投运敏感性分析;开展联变增容后安全稳定计算,提出联变主变容量以及系统对联变参数的要求;校核各种运行工况下,水电站与新能源联合运行是否存在次超同步振荡风险、苗尾水电站联合新能源接入新松换流站是否存在暂态过电压问题,如果存在,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
(3)苗尾电站多能互补澜沧江上游云南段首个多能互补项目,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其弃电率测算、多能互补实施方案等核心技术在澜沧江流域均具备可复制和可推广性,项目研究成果须包含至少申请国家专利1项、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
2.5 本次招标标段为: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1项及以上省级电网规划研究或百万千瓦级新能源输电规划或电压等级在500千伏及以上的接入系统研究工作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专题报告类型页、签字盖章页等)。
3.2.3主要人员要求: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项省级电网规划研究或百万千瓦级新能源输电规划或电压等级在500千伏及以上的接入系统研究工作的项目负责人(需附能够体现担任过项目负责人经历的证明材料)。
3.2.4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06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5月12日17时00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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