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海关边关生活设施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嘉荫海关-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AL-04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哈尔滨海关边关生活设施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嘉荫海关(招标项目编号:2023-AL-04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嘉荫海关。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2.1项目名称:哈尔滨海关边关生活设施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嘉荫海关。 2.2建设地点:伊春市 2.3建设规模:采购2992.29平方米的房屋修缮改造(含更换塑钢窗房产面积1970.84平方米)。 2.4招标控制价:1053769.65元 2.5计划工期: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共计121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哈尔滨海关边关生活设施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嘉荫海关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的工作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哈尔滨海关边关生活设施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嘉荫海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哈尔滨海关边关生活设施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嘉荫海关: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潜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投标期间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0月-2023年03月)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3潜在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投标期间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施工员须具有有效的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潜在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0月-2023年03月)为项目管理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5月09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05月15日16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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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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