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至2026年南京市公司溧水分公司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75-230JOC00421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23年至2026年南京市公司溧水分公司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675-230JOC00421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南京市烟草公司溧水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或者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书的复印件)。
2、投标人拟派人员必须取得考核称职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专职)》(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
3、凡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体现严重失信的不良信用记录中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5、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1)不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
5) 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
6)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以下简称“名单内禁入供应商”);
8)名单内禁入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担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
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2年任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5月09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05月17日17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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