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2023年ISO27001认证咨询及网络与信息安全规划咨询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2023年ISO27001认证咨询及网络与信息安全规划咨询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JSZB-2023-11964),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1 项目概况
中国铁塔在围绕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安全技术体系建设、安全运营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多项举措,按规划2023年通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提高公司企业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并对公司当前网络与信息安全态势进行现状评估和差距分析。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类型、名称、规模、技术要求、服务周期及服务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 类型 | 名称 | 规模 | 技术要求 | 服务周期 | 服务地点 |
1 | 服务 | 中国铁塔2023年ISO27001认证咨询及网络与信息安全规划咨询采购项目(二次) | 60万元(含税) | 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24周内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1名。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含税)6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仅可授权一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不接受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
2.1.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CNCA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批准书》,认证领域包含“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任一方具备均可。
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以证明投标人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
2.1.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20年4月1日起至2023年4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个网络安全规划修订类似业绩。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任一方具备均可。
注:
(1)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主体、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合同对应发票扫描件或税务系统查询发票截图作为证明文件,如合同无法说明项目内容符合上述同类项目经验内容,可由甲方出具的相应证明文件作依据(证明文件须加盖合同甲方公司章或合同章,或甲方项目使用部门部门章)
(2)合同对应的发票:①有效发票含税总额等于或小于合同金额;②有效发票含税总额应不低于合同含税金额的10%。
发票应同时满足a、b、c、d条件可认定为有效发票:a、开票日期晚于合同签订日期且处于【2020年4月1日,2023年4月1日】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与合同买方或其分支机构一致;c、发票销售方与合同卖方(投标人)一致;d、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3)若根据框架合同正文的要求(需提供对应的内容页),框架内以非订单合同形式下达采购需求或确认工作量的,上述备注中的“订单合同”根据实际情况替换成相应形式的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合同发票。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为准。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原件备查)
2.1.4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承诺。
(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
2.1.5控股及管理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6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7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12月3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2月3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2月3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总部“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2.4本项目可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要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4)根据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各自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成员须满足业绩、资质、人员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5)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成员。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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